1月30日
有网友发文称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自己在哈尔滨旅游时
在尚志大街地铁站
看到一名男童站在女厕隔间内
出于本能提醒男童不能进女厕
遭男孩母亲辱骂30分钟
男孩父亲赶来后
也对自己实施侮辱
目前警方已介入
该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
男孩母亲态度强硬
一直要求当事人道歉
称把孩子说哭了
“谁说这么点孩子不能进女卫生间”
并多次出现侮辱性语言
后续该母亲还打电话喊来孩子的父亲
31日中午
事发地辖区派出所表示
中午所里正在开会研究此事
正在调查了解具体情况
网友评论
专家:应避免带男童进入女厕
北京师范大学教授、儿童性教育专家刘文利表示,儿童在三岁左右就能通过服装、发型等分清自己的性别,建议家长在孩子上幼儿园前,有意识地训练孩子独立如厕的能力。孩子入学前,家长应指导其去同性卫生间。如果无同性家长随行,又担心孩子安全,带孩子进入异性卫生间时应把隔间门关好,避免让其他人感到不适。此外,各地也应尽量修建可以辅助老人、孩子大小便的第三卫生间。
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,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规定,自然人享有隐私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。卫生间属于私密场所,六岁男童应当具备性别意识,原则上不能出入女性卫生间,否则可能侵犯女性隐私权。母亲作为监护人,随意携带男童进入女性卫生间且未采取保护措施,属于监护失责。
如男童侵犯他人隐私权的,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因此,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监护人及侵权人赔礼道歉、停止侵权、赔偿损失等。
赵良善还提到,男童进入女卫生间,如果其他人合理提醒或者在正常言语范围内制止,属于捍卫自身权益,对男童不构成侵权。但如制止、提醒方式不当,存在辱骂、威胁,贬低他人人格的,则涉嫌侵权,需赔礼道歉。
对此,你怎么看?